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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客摆渡车岂能成为“宰客”的工具

2025年06月16日 15:50:56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潘铎印 编辑:崔凤娇

6月3日,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称,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反映,南山景区停车场到景区入口处接驳车,每位游客收费10元不合理。对此,崖州区组织旅游相关部门现场核查。收费高、等待时间长、体验差,记者采访发现,每到节假日旅游旺季,一些景区的摆渡车就会遭到游客“吐槽”。(6月16日,新华网)

一段时间以来,少数景区以创收为目的设置摆渡车,引起游客的强烈不满。今年清明节假期,北京张女士到山西大同某景区游玩,当她乘坐大巴车到达游客中心时被告知,游客中心没有检票口,到景区大门还有5公里,因此,张女士花20元购买了摆渡车票;今年3月,天津大学生小金到云南某景区游玩,她在网上买了60元的景区大巴车和索道套票,下车后,发现离想去的点位仍较远,她又花60元买了电瓶车票。繁杂的交通工具收费搞得游客无所适从,原本愉悦的心情瞬间消失殆尽。

摆渡车设置的初衷是保护景区,而非营利工具。然而现实中,一些景区将游客集散中心与大门拉开一定距离,要进入景区乘坐摆渡车几乎成为游客必选项。人为设置距离较远的摆渡车,动辄数十元甚至上百元的摆渡车票引发了游客的吐槽,不少人直呼摆渡车不是为了载客而是为了宰客。 景区摆渡车乱收费现象的背后,折射出景区管理者囿于追求利润,他们将游客视为“韭菜”“羊毛”,专注于从游客身上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景区摆渡车岂能成为“宰客”的工具。一些景区出于生态保护、空间管理、体验优化、商业效应等多方面考量,将景区大门设在较远处,并设置摆渡车,无可非议。但景区摆渡车价格的设定,不能随意而为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规范景区摆渡车有法规可依,景区摆渡车乱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背离了旅游业服务大众的初衷,必须严肃整治,不让载客摆渡车成为“宰客”的工具,影响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规范景区摆渡车运营行为。各地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景区内部交通管理制度,尤其是摆渡车的服务质量标准、安全规范、定价规则和成本监审办法,建立公平透明的价格体系,规范景区的经营行为。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景区服务收费的监管制度,对利用景区交通宰客牟利的行为予以遏制和纠偏,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清除旅游市场中的顽疾,推动旅游业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营造和谐的旅游生态体系。景区摆渡车的设置应兼顾用地生态化、体验便利化、距离适中化以及乘坐游览化等原则,科学规划设计便捷、覆盖主要需求的线路、站点,建立“景区门票+交通”一体化的定价体系,明确和公示收费标准,合理安排运营时间,以市场化的手段提升服务质量,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交通,以让游客感到消费物有所值,更好实现景区与游客“双赢”。

景区摆渡车是一桩小事,却关乎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相关景区要有长远的运营思路和战略性规划,让游客有更丰富的选择和体验,而非将“摆渡车”作为增收渠道。

作者:潘铎印


(编辑:崔凤娇 责编:田莉 校对:崔凤娇 审核:周牧)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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