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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刷脸”被判违法,技术便利不能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

2025年06月25日 14:59: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田莉 编辑:文骥

小区物业升级门禁系统,要求全体业主“刷脸”进出,并以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业主张某因担忧提供人脸信息后存在数据泄漏的风险,不同意“刷脸”并要求物业公司开通其他门禁方式,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近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6月24日,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物业公司将“刷脸”设为进出小区的唯一方式,虽初衷可能是方便业主保障小区安全,但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是对业主隐私权的严重侵犯,不仅在道德和社会影响层面存在诸多问题,在法律面前同样也站不住脚。

事实上,类似“强制刷脸”的现象屡见不鲜。学校要求学生“刷脸”考勤,企业用“人脸打卡”监控员工,部分公共场所也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准入方式……长期以来,不少人都在被迫接受“用隐私换便利”的潜规则。然而我们必须明确,在数字化浪潮中,公民权利是技术应用不可逾越的边界,任何以智能化、便捷化为名的“强制刷脸”行为,都是对公民权益的侵犯。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我国对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为技术应用划定了清晰红线。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到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都明确了人脸识别“非唯一验证”方式,在立法层面已为技术滥用筑起坚固防火墙,坚决保护公民正当隐私权。

技术发展的目的是服务人类、增进福祉,而非肆意剥夺公民的选择自由。真正的智能化,应当是包容的、普惠的,服务于所有人。任何技术的落地应用,都必须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推进,无论其背后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公民都有坚定说“不”的权利。只有越来越多的人能如张某一般,勇敢且坚定地对“强制刷脸”等不合理的技术滥用行为说“不”,技术滥用者才会有所忌惮、有所收敛。社会各界也应高度重视公民权利保护,推动技术在合法合规轨道上发展,让技术真正成为造福人类的工具。

作者:田莉


(编辑:文骥 责编:崔凤娇 校对:田莉 审核:周牧)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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