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手即互殴”成过去式,正当防卫仍有红线
2025年07月01日 15:05:42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文骥 编辑:田莉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于2005年。今年迎来全面修订,首次将正当防卫条款纳入其中。不少媒体以《“被打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来了》等为题进行解读报道。网友们也纷纷表达看法,有人甚至欢呼“该出手时就出手”“再忍一忍,马上就可以还手了”。然而,被打还手真如一些媒体报道的那样简单吗?
在治安领域,一段时间以来,“各打五十大板”等不合理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正当防卫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2020年11月22日,山东淄博一家饭店的老板张女士被醉酒男子刘某殴打后还手,公安机关最初认定两人“互殴”,分别处以行政拘留,案件被检察院提起抗诉,最终法院改判张女士的反击是为制止违法侵害,应不予处罚。
这几年,类似的事件时常引发争议,也说明了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可能导致公民在行使自卫权时面临法律风险,甚至挫伤社会正义感。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直面争议问题,明确公民对不法侵害行为有权采取防卫性措施,明确正当防卫的合法性,让很多人对新的执法环境充满了期待,认为被打后可以随意还手,认为正当防卫等于随意防卫。
其实,正当防卫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条件,并非只要有人打你,你还手了就毫无问题。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强调,防卫行为应当在合理限度内,避免过度防卫导致不必要的损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若制止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依法处罚,但应减轻;情节较轻的,可不予处罚。
从相关规定不难看出,认定正当防卫的条件与刑法领域基本一致,需要针对现实紧迫的不法侵害实施有限度的制止。但现实却是,一名普通人如何做到点到为止?所以,在具体认定时,仍可能陷入判断困境,这对执法、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判断能力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4年初,由张艺谋执导,雷佳音、马丽等主演的电影《第二十条》热映,影片以故事化的手法将正当防卫条款搬上大银幕,让更多人对正当防卫有所了解。片名中的“第二十条”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是贯穿影片叙事的关键词。
正当防卫制度是保障人民权益的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但由于思想观念的束缚和司法惯性的影响,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在一段时期内没有得到全面的适用。2018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指导下办理的一系列正当防卫案件,如“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案”“涞源反杀案”“丽江唐雪案”等,激活了这沉睡多年的条款,使其保障人民权益的功能得以彰显。
为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0年印发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让治安领域也首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合法性。但正当防卫权的落实与保障,关键还在于司法实践。应当看到,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当防卫条款纳入其中,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体现了法律对公民权益的保障和对正义的坚守。然而,正当防卫权的落实仍面临诸多挑战。我们期待执法、司法机关能够积极应对挑战,不断提升能力,让正当防卫制度真正落地生根,不会像刑法领域的正当防卫一样沉睡多年。
作者:文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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