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变“私产”?公共空间岂能如此被占用
2025年08月18日 15:34:20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崔凤娇 编辑:田莉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在天津市河西区水岸公馆,有一楼的业主将一楼大堂用砖砌上,据为己有,一下给自己家增加200平方米。截至目前,所砌砖墙已拆除。
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如楼道、走廊、绿地等,属于所有业主共有,个别业主无权擅自占用。《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图纸上规划用途为“架空自行车库”的区域,如今却被一堵砖墙私自隔断,显然侵犯了其他业主或居民的通行权利。
“公地”变“私产”,并非个例。近年来,占用绿地搭建车棚、在楼道内肆意堆放杂物、于景观处私自拉绳晾晒等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环境,阻碍了居民的正常出行,给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小区被侵占的竟是消防通道或电梯运行通道,这也给小区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公共空间绝非“唐僧肉”,不能任由个别人随意侵占,沦为个人的“自留地”。
公共空间被“私占”乱象,背后暴漏出的是,公民公共意识淡薄、社区治理存在短板等问题。让公共空间真正回归公共属性,需多方协同发力,共治共管。物业作为小区公共空间的管理者,应切实担起管护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对侵占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社区需发挥基层协调作用,搭建邻里沟通桥梁,通过宣传教育、组织活动等方式,增强居民的公共意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权益受损业主,也应通过法律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执法部门也要加强对小区公共空间的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公共空间是每个人日常出行、生活核心的共享场域,我们理应给予公共空间更多关注与悉心守护,让每一次发声,都为文明“投票”,让共享的角落更舒适、更有温度。
作者:崔凤娇
(编辑:田莉 责编:文骥 校对:崔凤娇 审核: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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