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敢管”破局,替“任性罚”关门
2025年09月02日 14:32:35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田莉 编辑:文骥
管得严了,可能被家长投诉体罚;放任不管,又辜负了教书育人的职责。教育惩戒权的模糊与缺失,已成为困扰许多教师的现实难题。不少教师面对课堂秩序被扰乱、教学任务被故意忽视等情况,往往陷入“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使得教育惩戒一度成为烫手山芋。在四川,今年9月6日将正式施行的《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或将破解“熊孩子难管、教师不敢管、家长乱投诉”的困局。
细读这份《细则》,可见其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细则》从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到欺凌同学,从言行失范到实施危险行为等六方面列举了可实施惩戒的情形,既覆盖了课堂秩序、校规校纪等常见问题,又紧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不良行为的界定。其中提到的“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则传递出清晰信号,教育惩戒不是单打独斗,而是与法治社会建设同频共振。
《细则》要求教师必须遵循“先教育后惩戒”的基本原则,杜绝因个人情绪随意实施惩戒的情况。同时,第十八条还进一步从击打、扎刺、孤立、辱骂等八个方面明确限制了教师教育惩戒的行为,消除了家长对“惩戒滥用”的顾虑,增强了教育惩戒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为教师撑腰,让家长放心。细则明确的惩戒尺度,既赋予教师敢于管理、善于管理的底气,也让家长认识到惩戒与体罚的本质区别。这不仅是对教师权力的保障,更是对教育责任的界定,其根本目的都是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教育立德树人,需合理惩戒明规则、适度宽容育人心。教师要平衡“尺度”与“温度”,避免极端;家长要分清“护短”与“护航”,不过度保护。只有家校形成合力,把教育惩戒从“矛盾焦点”变成“成长助力”,才能实现最佳育人效果。期待这一细则能够在实践中不断优化,使教育惩戒依法而行、发挥实效,最终构建起教师善管、学生受教、家长支持的良性教育生态。
作者:田莉
(编辑:文骥 责编:崔凤娇 审核: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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