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e评|规则面前 “弱势”不再是“免责金牌”
2025年09月19日 13:51:09 来源:网信绵阳 作者:刘海军 编辑:崔凤娇
近日,上海一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时与汽车相撞,交警判定骑车女子全责。面对质疑,交警叔叔的一句“违法行为的一方,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获得全网点赞。小小的交通事故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关注,是因为长久以来被视为“免责金牌”的“弱势身份”,这一次失效了。
长久以来,道路上似乎存在着某种心照不宣的“潜在规则”。不管机动车有没有错,只要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多少都要担点责。这种思维定式源于对“弱势群体”的习惯性保护,却在无形中弱化了是非判断的标尺。不少人把“我弱我有理”当作规避责任的“挡箭牌”,甚至成为理直气壮挑战规则的借口。正如这次事件中家属的反问,“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这句话背后,其实是对“潜在规则”的依赖和对交通法规的漠视。
判责之争,表面上争的是事故责任,实质上是对规则的一次公开检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因出行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交警此次之所以敢于定全责,不是冷酷不近人情,恰恰是对规则严肃性的正名。唯有如此,才能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规则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则的权威也在于执行。
有人说法律无非人情,但真正的人情,是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安全利益,是守护整个社会的运行秩序。无原则地迁就个别违法行为,表面是“同情弱者”,实则是对守法者的不公,更是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若守法者总要为他人违法买单,那么规则便成了虚设,秩序也就无从谈起。
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交警判罚。这种共识的形成,并非偶然。它反映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厌倦“和稀泥”式的处理方式,期待一个更加清晰、公平、依规办事的环境。人们点赞的不是一起事故的判决,而是一种趋向:我们的社会正在努力告别“谁闹谁有理”“谁弱谁有理”的思维惯性,走向更加成熟的法治文明。
【大白e评工作室 刘海军】
(来源:网信绵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