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不仅是道德倡议,而且是法律责任|太阳鸟视评
2025年11月17日 16:04:22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田莉
朱女士被一只未牵绳的大型犬惊吓摔倒,造成九级伤残。狗主人以“地面湿滑”为由推卸责任未获法院支持。近日,常州中院终审判决饲养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28万余元。
近年来,犬只伤人案件频发,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狗咬人”为关键词检索出的相关裁判文书就高达千余篇。
遇到未牵绳的大型犬逼近,狗主人又放任不管时,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报警、固定证据、申请赔偿,在确保自身没有主动挑衅动物、也没违反交通规则的前提下,请牢记,法律,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意味着,只要饲养人违反了“遛狗必须牵绳”等规定,就要为造成的伤害负责。
像朱女士一样,通过法律成功维权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例如,有男子抱狗吓同事致其摔倒骨折,最终被判赔偿17万元;也有家长任由7岁儿子遛犬,导致不满1岁的婴儿左足部抓伤,该家长被判承担赔偿责任;还有孕妇被犬咬伤后终止妊娠,饲养人同样被法院认定需承担相应责任。
这类判决不仅给受害者讨回了公道,更给所有养犬人敲响了警钟,不仅要管住犬只的“嘴”,还要管住它的“势”,随意一次放任,就可能带来沉重的代价。
我是太阳鸟视评君,文明养犬不仅是道德倡议,而且是法律责任,牵引绳是“生命绳”,更是“责任绳”。只有饲养人攥紧手中的绳,才能有效避免悲剧,共同营造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社会环境。
出品人:雷和斌
总监制:何文宗
策划:周牧 楚彦
设计:代红 吴鉴桥 俞文晶
视频/文案:田莉
(编辑:崔凤娇 责编:文骥 审核: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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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