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椅霸占影院“C位”,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2026年03月27日 14:58:44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崔凤娇 编辑:崔凤娇
在共享经济时代,按摩椅已成为商场、影院、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标配”,本是提升公共服务体验的便民举措。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不少影院却在影厅座椅上加装按摩设施,且与普通座椅混排,线上购票环节鲜有明确标注。消费者往往到现场才知晓座椅属性,想要更换座位,却发现只剩视野不佳的前排与边角位可选。“坐着不舒服”“被动体验”“按摩不到位”“影响观影”“卫生问题”……这种原本提升体验的增值服务,反倒沦为“花钱买罪受”,让消费者观影心情大打折扣,体验感直线下降,偏离了影院开设初心。
影院作为营利场所,探索服务创新,引入增值服务,并非不可。但是问题的核心,在于不能漠视消费者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影院利用信息不对称,在购票环节不标注、不提示、不区分的情况下,将增值服务异化为“捆绑消费”,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一般来讲,按摩椅收费应该有明显提示的,而且是否选坐按摩椅,也应该由消费者自己说了算。若按摩椅与其它座椅除了收费外,没有其他舒适性差别的情况下,电影院至少应在影厅内提示消费者,启动按摩椅需要收费,而非让观众在不知情中被动接受、别无选择。
影院服务升级,理应是观众选座椅,而非座椅挑观众。影院服务升级的本意,是让观众有更多选择、更舒服的体验,而不是影院单方面设置规则、绑架消费。事实上,如今不少影院忙着搞花样、赚外快,把按摩椅铺满影厅、占住最好位置,让观众陷入被动,如此似乎多了一笔营收,实则消费了观众好感,是典型的短视经营,无异于本末倒置,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按摩椅只是锦上添花的小利,切莫让它挤占了本该属于观众的C位。观众走进影院,从来不是为了按摩服务买单,而是为沉浸式的光影体验、打动人心的好故事而来。安静舒适的观影环境、清晰优质的视听效果,才是影院的核心竞争力,也是观众愿意为之付费的根本。此前多地影院强制售卖3D眼镜、设置票价“阴阳单”、捆绑销售零食套餐等案例已证明:一味贪图眼前小利,消费观众的信任,最终只会被消费者用脚投票。
当下影院正从单一放映向赛事直播、电竞观赛、沉浸式演出等多元场景拓展,观众需求也在持续升级。真正的升级,是提升体验而非算计座椅。影院想要可持续创收,理应回归初心,守住法律底线与规则,把心思花在优化观影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引进优质影片上。希望影院经营者算清长远账,别因一时小利,毁掉长久的口碑。
作者:崔凤娇
(编辑:文骥 责编:田莉 审核: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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