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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e评丨让“按键伤人”在法治面前止步

2026年08月31日 10:53:34 来源:网信绵阳 编辑:文骥

网络暴力的伤害并非虚拟。一次人格侮辱、一轮隐私泄露、一场群体围攻,足以让普通人的生活在短时间内彻底失序。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首次以专门立法形式直面这一治理难题。这部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划定红线,更在于为每一个可能陷入网暴漩涡的普通人,提供可感可及的法律庇护。

长期以来,网络暴力治理面临一个尴尬的现实:受害者受伤最深,维权却最难。侮辱、诽谤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受害方自己收集证据。面对匿名账号和海量信息,普通人几乎没有锁定侵权主体、固定有效证据的能力。当施暴者隐匿于虚拟身份之下,受害者却要赤手空拳面对整套法律程序,这种力量对比的失衡,本身就是对公平正义的嘲弄。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正是网络暴力愈演愈烈的重要根源。

这次立法最令人动容之处,在于它把“人”放在了法律的中心。征求意见稿明确,遭受网暴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及时制止侵害。这意味着,受害者不再需要忍受漫长的诉讼流程,可以在第一时间让正在蔓延的恶意停下来。法律的意义,从来不只在事后追惩,更在于事中断然喊停。这不仅仅是一项制度设计,更是一种价值宣示:每一个普通人的人格尊严,都值得被法律及时守护。

破解“取证难、维权难”,立法拿出了实实在在的“工具箱”。网络服务提供者须在显著位置向用户提供快捷取证功能,保存网暴内容、浏览量及转发量等数据;针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受害人举证确有困难的,应当商请公安机关协助取证,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原有的“可以”到如今的“应当”,一字之差,打通了公权力介入取证的制度堵点。

同时,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受害者提起诉讼;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从此,维权不再是一个人的孤军奋战。这不仅是程序上的松绑,更是国家以公共资源为个体尊严兜底的庄重承诺。

保护范围也从“个人”拓展至“组织”。企业、学校、医院等被纳入保护范畴。现实中,竞争对手雇佣“水军”集中发布负面信息、恶意诽谤产品安全,轻则侵蚀品牌信誉,重则引发股价暴跌。将组织纳入保护,正是对数字时代网暴新特征的精准回应。

良法之“良”,还在于惩戒与保护的精准平衡。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于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实施网络暴力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罚;平台发现网暴风险时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扩散相关信息。同时,算法识别高风险内容的标准仍需细化,避免因过度规避处罚而“一刀切”限流,误伤正当舆论监督。对违法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平台,可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法律的牙齿,必须足够锋利,才能让施暴者有所忌惮。一部法律的生命力,最终要看它在真实伤害面前能否及时亮剑。

法治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反网络暴力法”守护的是每一个公民的人格尊严,校准的是数字公共空间的行为标尺。让每一次“按键伤人”都有代价,让每一个普通人都能在网络空间保有安全与尊严。这不仅是立法的初衷,更是一个文明社会应有的底线。

(大白e评工作室  绵一评)


来源:网信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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