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期
本期策划:卓灵、刁万妹
地铁内拟禁用充电宝?安全和人性化都要兼顾

3月26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上发布《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守则》),即日起至4月1日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禁止“在车站、列车上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引起了西安市民的注意。有网友认为,此规定偏离以人为本的核心,有“一刀切”嫌疑。

赞成方:“地铁禁用充电宝”出于消防安全考虑,是善意之举

地铁上的消防安全除了打火机、易燃易爆物品等等之外,手机充电宝也是一种消防隐患。试想,一旦因充电宝发生爆炸,不仅会给车厢内的乘客造成巨大的恐慌,甚至还会引发踩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列车急停。可见,西安交通运输局提出“地铁禁用充电宝”,也是出于消防安全考虑,是一种善意之举。 【详情】

如果乘客使用低价劣质的充电宝,我们不排除会发生自燃或爆炸。地铁是高速运行且封闭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大面积恐慌,就是可能酿成严重的安全事件。没有发生惨剧就不用禁止,这样的侥幸心理要不得。从安全的角度考量,地铁、高铁、飞机等严禁乘客使用低容量、低质量的充电宝,无可厚非。 【详情】

反对方:地铁单方面规定禁用充电宝,制度严苛,缺乏人性化管理

如此过于严苛的做法,缺乏合理性、科学性,难以获得广大民众的认同,即便意见稿通过实施,也很难落实到位,最终恐怕会沦为废纸。毕竟,地铁日常客流量非常大,乘客又处于流动状态,不像飞机、火车等固定座位,乘务员可以来回巡视、检查,因此乘客使用充电宝的情况,很难被发现到,更不容易处罚。 【详情】

态度:“地铁禁用充电宝”不能一“禁”了之,要“堵疏结合”

如何向民众宣传地铁禁止使用“充电宝”?这需要用科学的语言去解释,换言之,要有科学依据,有详细的资料和事实向民众解释,当然,还需要用通俗的语言解释,让民众心服口服,如此,才更易接受,更易遵守。 【详情】

对于公众服务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既不忽视个体的权利诉求,又能保障公共安全,在兼顾安全和人性化上多一些考虑。

多一些禁令实施的缓冲。诸如提前进行政策宣传,将制定政策的相关考虑告知大众,并对大家存在疑问的内容进行详细解释,如此,既可答疑解惑,也可以提高广大群众在政策施行过程中的参与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设定缓冲时间,在缓冲时间段,以倡导为主,逐步过渡;也可以采取分类区别对待,对三无类充电宝产品实施限制,以及倡议广大乘客不在地铁上使用充电宝等。

多一些配套的人性化服务。诸如在地铁内设置应急充电服务口,或在车站内固定位置,尤其是涉及扫健康码、手机付费等区域提供快充服务,方便确有充电需要的人群。在地铁车厢内提供USB接口,方便市民充电,可以有效缓解地铁禁用充电宝带来的影响。 【详情】

希望广大民众群策群力,献计献策,地铁管理部门制定出一个更加安全可行的措施,既平衡公众的需求,也能保证地铁安全的“充电宝禁令”。

  • 第63期:“乱刻划”屡禁不止,既需堵也需疏

  • 第62期: “怀孕就辞职”的职业歧视,需要全社会共同治理

  • 第61期:让“绿色”根植于心,共建美丽中国

  • 第60期:为爱加班 加还是不加?

关于我们| 网站合作| 广告服务| 法律声明| 编辑部邮箱| 友情链接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2304068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经营许可证 编号:川B2-20100027 四川新闻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0901326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