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关于保护旅游景区的法律宣传远远没有普及到群众中。由于我国旅游景区保护法起步较晚,再加之宣传力度小,导致了许多民众并不清楚景区保护法。 【详情】
要减少和杜绝对文物的损害行为,对文物上刻划的行为必须实行零容忍,让其为修复买单。一方面应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依法重点管住乱涂乱画的脏手,并将这些人列入黑名单,同时应依法课以重罚,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破坏文物者长记性,而不可在“违法必究”层面留有回旋空间。在发现和处理上,既要对文物、景点和重要区域加强监控,也可实行有奖举报,夯实“零容忍”的社会氛围。 【详情】
对故意损毁的行为要严惩重罚,损毁国家重点文物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要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惩罚性赔偿。 【详情】
破坏长城文物者被严惩,还将被八达岭长城景区拒之门外,就是对一些不文明游客下达的“逐客令”。此事件警示意义在于,提醒广大游客登长城做“好汉”,首先必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游客。 【详情】
除了建章立制进行约束外,另辟蹊径地巧妙疏导也未尝不可。八达岭长城不妨也开辟这样一个区域,利用人工城墙设立一处“到此一游”刻字墙,引导游客形成新的涂鸦文化,想必能成为景区一大亮点。 【详情】